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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通知

    2017-7-1      浏览: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职业健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思路
    2017年全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引,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全完善“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责任体系,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尘毒危害防治为重点,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狠抓落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全县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达到7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应检查率达到8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项目,落实职业健康“三同时”达到85%以上,不发生较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积极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目标考核、源头治理、执法检查、宣传培训教育、信息化管理、达标创建“六位一体”,扩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覆盖面。具体按照《**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安监发〔2017〕6号)文件要求组织落实。
    2.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今年省安全监管局将参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评估标准,对全省各县部署开展职业健康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检查面宽、内容多、工作量大,各乡镇安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投局要认真组织做好安排,县内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评估标准自查完善,并持续改进(另行发文)。
    3.抓好煤矿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建设。去年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南煤监分局开展了煤矿企业职业健康示范矿井创建工作,确定试点的煤矿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县繁荣、宗佑煤矿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按照职业健康示范矿井创建工作要求做好处自查自纠,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职业健康监管。近几年,我县煤矿关闭中的职业健康相关问题一直是我县工作的重点、难点,今年要继续指导和督促关闭退出煤矿做好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及相关后续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措施
    5.深化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督促检查和调研,巩固职业健康基础创建成果。今年,县安监局将召集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检查和调研,积极培育本地先进典型,并通过典型引路,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乡镇安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投局安全科加强对辖区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的指导。
    6.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依法治安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执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即隐患”的理念,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三)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
    7.抓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和考核工作。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8.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各乡镇安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投局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检查,推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企业及时申报变更,关闭退出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9.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指导和监管。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行政审批改革后,要将指导和监督企业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作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推动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法定义务。
    10.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安监局统一部署,将组织和监督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开展现状评价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评价报告不实、不落实整改或未按规定开展现状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具体安排另发文)。
    11.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我县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对监管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座谈研讨等手段,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
    12.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把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情况纳入县上统一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信息共享。
    (四)探索职业健康监管新方法
    13.加强对市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安监局对市级及以上重点企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要求,各乡镇安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投局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市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市级及以上重点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管,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活动、信息和其他有关事项。
    14.探索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通过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状况、确诊的职业病病例等因素,制定相关评价标准,确定企业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并实施差异化监管,逐步建立职业危害风险等级管理制度。
    15.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业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进行监督,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出具虚假报告或伙同用人单位隐瞒作业场所真实情况的机构,上报市、省安全监管局并列入“黑名单”通告全县企业。